第十一届“东方新星”评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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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激励心血管学界优秀青年才俊创新热情,营造良好的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的研究氛围,东方心脏病学会议组委会自2014年起设立“东方新星”评选,每年开展相关推荐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面向全国各医疗、科研单位及大学院校心血管专业的研究人员及临床医生。


二、 评选标准:

  1. 年龄≤45岁,硕士以上学历,中级或者以上职称;
  2. 在心血管基础和转化医学领域至少有一项创新性的研究工作;或者在临床心血管诊疗工作中有突出的成就,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4年来(2020年1月至今)至少有一篇SCI >5分的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授权的专利在2020年至今已经转化,包括以下情况之一:在临床已经应用并且取得疗效;正在进行临床试验;获得SFDA临床试验批件;
  3. 研究工作获得本届学术评审委员会认可。


三、 评选程序:

1、 报名阶段:
  各医疗、科研单位及大学院校符合条件的从事心血管病专业的研究人员及临床医生,于2024年5月31日前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研究成果简介<500字以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职称复印件,主要论文复印件,被索引次数,并简介主要学术贡献,填写的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内容简洁扼要)。
  请到官网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详尽信息。报名表、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邮件形式发到大会秘书处邮箱occmd@126.com,邮件名:“东方新星申报-参评人姓名-电话”。
2、 专家组评议阶段:
  由国内心血管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收到的申报者材料进行初审,筛选出6位到大会进行PPT汇报(包括参选文章及近5年的研究工作,主要学术成就),最终评选出2位OCC 2024“东方新星”获得者,其中基础和转化医学1名,临床医学1名,“东方新星”提名2~4名。
3、 公示阶段:
  公示日期为2024年OCC会议期间,若有异议可邮件OCC大会秘书处occmd@126.com
4、 奖励方法:
  经最终复审评选出的获奖者,组委会给予奖励。